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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赛弗特工贸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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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1 pu避火隔热服

更新:2014/5/19 11:05:25      点击:
  • 产品品牌   霍尼韦尔
  • 产品型号   4102334-42-P
详细介绍

高性能避火隔热服,可抵御1000℃的火焰,并能够有效防护高温水蒸气的喷溅,该产品适合近火源使用,但不适合进入或穿越火源

Aramidic复合材料,全身式防护服

外覆铝质保护层,服装前部拉链带有保护翻边和按扣

可分离式头罩,头部为镀金玻璃面窗

内置安全头盔,带呼吸器背囊。可以配合自给式呼吸器使用

整体产品包括五指手套及防护靴,整体重量小于10.5公斤

使用:

本防护服符合欧洲标准EN 340(人类工程学和尺寸方面的通用规定)以及EN 531(高温工

人用品规定)。本防护服可保护使用者意外接触火焰、交换热、热辐射以及溅起的熔化金

属。“性能”章节列出了验证性能等级的技术测试中所得到的值。

限制:

本防护服不得用于消防灭火用;此外也不适用于由极高热和/或火灾引起的危险情况以及有害

化学品、电气危险和所有其他在本技术提示中未提及的危险(特别是欧盟条例89/686/EC 定

义的III 类危险)。

警告:

本防护服的安全特性仅在尺寸选择正确、正确穿着并固定且处于良好使用状态时有效。使用

前,目测检视防护服以确保所有装备处于良好状态,干净并且没有破损;如果防护服未处于

良好状态(镀铝表面有污渍、裂缝、撕裂或洞),请立即替换。如果表面有污渍,请遵照“维

护”章节的指示去除。

如果防护服损坏,应立即将其移开工作区域并替换防护服。

如果装备被可燃物污染,可能会影响其阻燃特性。

本防护服不提供对电击危险的防护。如果环境潮湿、有水或汗,可能会影响装备的隔热效

果。由不正当使用或损坏装置引起的损失或后果,生产者概不负责。

存放:

请将装备保存在其原始包装中,并存放在阴凉干燥、无尘、远离火源和直接光照处。维护操

作请务必遵守标签上的指示。

处理:

如果本防护服没有受到特定物质或产品的污染,根据可丢弃织物的一般规定进行处理。否则

应遵照现行的特殊废弃物的丢弃规定进行处理


EC 标志

EC标志说明本防护服符合关于人员防护设备的欧盟条例89/686/CEE 的必要健

康和安全要求。

负责执行EC 测试的欧盟组织——ANCCP 有限公司(地址:Pisacane 46 –

20025 Legnano MI)的代码。

标签:

Manufacture:生产商

Item code:产品编号

European directive:欧盟条例

EC mark:EC 标志

Refer to instructions for use:请参照使用说明

Maintenance symbols:维护标志

Composition of material:组成材料

PPE category:PPE 类

EN 531 pictogragh:EN 531 标志

维护:

不得机洗 不得漂白 不得熨烫 不得干洗 不得烘干

使用后应目测检查防护服的情况;使用水、中性肥皂和清洁剂(如需要)去除所有防护服上

的剩余物质。清洁剂应仅在工作区域确实十分脏的情况下使用,并确保所使用的物质不会损

坏镀铝表面。防护服存放前应完全干燥。如果表面有小处烧坏或抓破的地方,可使用铝喷涂

修复。如果损坏严重或损坏区域较大,应替换防护服。错误的清洗操作可能会影响装备的安

全特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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